馬政府對中資開大門法規近十年未改 資訊戰專家沈伯洋把台灣安全拱手讓中國

發佈時間 2020/6/8 10:35:00
最後更新 2020/6/10 10:00:52

中國在世界大撒幣,以商業行為偽裝進行滲透,已成為各國頭痛的問題。民團經民連、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今(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主動檢討前總統馬英九所留下對中資不設防的法規。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就指出,中資來台許可辦法 6 年未修、開放中資業別及中資控制力定義更近十年未檢討。他細數,製造業已有 95% 開放,包括關鍵的高科技積體電路製造業等,形同對中資「開大門」,「馬英九離譜的決定,為什麼不把它畫上句點?」專研資訊戰的沈伯洋警告,制度上的不作為,等於拱手把台灣的安全都讓給中國。待疫情穩定後,台灣反而會從最安全變成最危險的地方。

左起為經民連研究員江旻諺、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攝影/廖昱涵)

左起為經民連研究員江旻諺、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攝影/廖昱涵)

賴中強指出,台灣最主要規範中資的法規有四部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設立分公司辦法》、《投資業別項目》以及《控制力定義》法規。

賴中強據經民連智庫報告指出,關乎中資的《投資許可辦法》上一次修正是在 2015 年 3 月。而《設立分公司辦法》最後一次修正是在 2014 年 12 月。攸關開放中資業別的《投資業別項目》則自2010 年 1 月起經歷五次修正開放。而對於中資實質控制力規定法規,更在 2010 年 8 月後就未修正。換句話說,蔡政府上台後,都未就中資來台投資牽涉的主要四項法規做檢討。

賴中強:馬政府開放中資投資項目包括製造業 95%、服務業 51%、公共建設 52%

賴中強解釋,馬英九在 11 年前,也就是 2009 年的 6 月 30 日正式開放中資來台投資。中資來台起於 2009 年 4 月 26 日海基會與中國海協會在南京舉行第三次的「江陳會談」,發表《「陸資赴台投資」事宜共識》。他說,這基本上是就是「連胡公報」的一環。據此,馬英九推動對中的談判路徑圖,其中的最重要的就是要讓「兩岸經濟一體化」,從經濟的整合走向政治的統一。

賴中強說,馬政府時期利用行政命令五次修正,不斷開放中資投資業別。在製造業的部分,已有 95%項目開放中資投資,包括積體電路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等關鍵產業。

在服務業則累計開放 160 項、佔服務業項數 51%,涵蓋幾乎所有批發、零售業、電信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等。在用 BOT 引進民間資金參與的公共建設部分,累計開放中資 43 項,佔公共建設 52%。在馬政府任內,認為可引進中資參與的項目包括:公立文化機構及其設施、依法指定之古蹟、大眾捷運系統、輕軌運輸系、轉運站、車站等。

經民連召集人、律師賴中強(攝影/廖昱涵)

經民連召集人、律師賴中強(攝影/廖昱涵)

「我們真的要開放中資來台灣 BOT,參與這些公共建設嗎?」賴中強痛批,在馬政府時代對中資幾乎是不設防的開大門,但是在政黨輪替後並未獲得檢討。但既然蔡政府所推動的不管是擴大內需,或新南向政策,基本上是在執行不同於馬政府的經濟路線、急於擺脫對中國的依賴,那當然更應該對中資來台的投資規範檢討。

賴中強也指出,近來美中貿易戰,再升級為科技戰,整個世界的產業鏈正在重組中。他表示,若美中的對抗沿著智慧財產權保護而開展,如果台灣不檢討中資來台的規範,很可能被「掃到颱風尾」,被加入中國隊,讓台灣廠商被美制裁。

資訊戰專家沈伯洋:中資滲透資訊業分化台灣人 是中共最想做的事

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攝影/廖昱涵)

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攝影/廖昱涵)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舉例,最近大同案沸沸揚揚,因為大同承包個人生物特徵系統、內政部移民署出入境電腦設備、全國戶政系統,甚至包括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公文管理系統。他反問,如果懷疑承包的公司是中資,會不會很怕?

適逢罷韓剛落幕,沈伯洋觀察,照理說台灣每次選舉之後容易歸於平淡,但從 2018 年到現在,每一次選舉後都造成更多族群的激化。從昨天到今天的觀察,有越來越多的中國帳號在 FB 或 Dcard 上去分化台灣族群,而且只針對特定族群產生仇恨言論,希望有更多的抗議事件在台灣發生。

沈伯洋認為,只會在特定地方看到仇恨性言論,是因為中國對於台灣的個資蒐集不遺餘力,個資的蒐集越完整才可以針對人群做分類。做好分類之後,才可以知道哪一群人比較容易受到特定言論的影響。這種廣泛的個資蒐集,就要透過很多的公司在台灣做營運。

沈伯洋指出,更可怕的是,如果台灣本來可以蒐集到資訊的業者,直接被中資滲透。像是大同案,不要認為只是公司派還是市場派之爭。最重要的就是,今天購買大同股票的資金來源其實是很明確。若中資可以過來的話,根本也不用駭客,一天之內就可以把個資全部帶走。就更可以對台灣人做分類,然後再針對不同的族群來個別裂解、製造對立,這就是中國共產黨所想要達到的事情。

經民連研究員江旻諺舉例,去年雙子星大樓案,經過幾個月努力終於擋下來。雖然投資者宣稱是港資,但他在中國經營特許行業,大規模營業的業務收入仰賴中國政府特許。另一方面,他在港的媒體常發表親中言論。從雙子星案,讓大家警覺港資和中資的界線越來越模糊。

江旻諺提醒,台灣現在針對港資的規範,只把它當作一般外資來處理,不視為中資。希望蔡政府可以仔細研判香港接下來情勢,我們在撐香港的民主自由,也要保全台灣自己的民主體制。

註解

  1. 根據陸委會「大陸政策文件資料」指出,中國於 2005 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片面界定兩岸關係、設定以「非和平」方式做為台海選項後,即邀請當時在野黨的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訪中,推出「連胡」、「連宋」兩公報。兩項公報完全接受中國以「反分裂國家法」所設定的對台政治框架與政策,即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堅決反對「台獨」,及早日完成統一「祖國」大業。連胡公報開宗明義表示,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是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的共同主張。此「九二共識」沒有註明是「一個中國原則」,也沒有說明是「一中各表」。不過「宋胡」公報則清楚地否定「一中各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