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運動問題多 學者專家主張應正名升格運動部

發佈時間 2018/5/31 05:29:00
最後更新 2020/1/21 08:29:57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志揚利用本會期最後一天安排公聽會討論體育署升格的問題。薛翰駿/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今(31)日舉行「體育署升格體育部」公聽會,與會的學者專家多認為將現行的體育署由教育部底下的三級機關拉高升格,對於我國的運動發展是必須的,且也多表示「體育」是過去運動從屬於學校教育的錯誤用詞,若要發展全民運動與運動產業,應該將體育署正名升格為「運動部」才是正辦。

因為體改問題不斷挨批監督不力的體育署,其實只是教育部底下的三級機關,署長林德福是不用負政治責任的事務官。這個問題源自馬英九政府在2013年以「組織精簡」為由將原本是二級機關、首長是政務任命的「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降格為「教育部體育署」,這個和各國發展運動背道而馳的錯誤政策,遺留與衍生的許多問題也一直延續至今,甚至成為體改失敗的原因之一。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李志峰表示,「體育」就是將運動從屬教育體系的用詞,用教育的概念來看運動發展,他個人認為有很大的背離。他舉例,臺灣一年舉辦近千場的路跑,他自己的弟弟很沈迷騎單車,每天都在FB打卡騎腳踏車到處跑,這些活動都已經脫離「體育」的範圍。

他也指出,《運動產業發產條例》明定要主管機關教育部做的幾個項目,包函「一、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二、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三、運動傳播媒體或資訊出版業」、「四、運動表演業」「五、運動旅遊業 」、「六、電子競技業 」、「七、運動博弈業」 、「八、運動經紀、管理顧問或行政管理業 」、「九、運動場館或設施營建業」、「十、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批發及零售業」、「十一、運動用品或器材租賃業。」、「十二、運動保健業」、「十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產業」,這些工作真的適合由教育部去做嗎?尤其是第七項,由教育部來發展博弈,更是奇怪。

李志峰強調,體育署不只要升格,名稱更需要做一個更改,體育署一直被體育改革團體批評說對運動協會的監督不夠,但其實體育署的層級是不夠高的,運動協會很多,體育署能量現行的能量真的不夠。

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也指出,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限制下,體育署作為三級機關可以設置的處、室數量有很多限制。他也舉各國案例說明,指出巴西、盧森堡和奧地利一直設立有運動部,首長就直接叫做「運動部長」。臺灣常常拿來借鏡的韓國,則是將運動和文化、觀光一起處理,設置有「文化運動觀光部」。

林佳和強調,其他國家如果把運動和其他領域的管理設在一個部會,也不會和臺灣一樣把運動放在教育底下,而是和其他領域平行,運動是主責部會要平行並管的事項。他也強調,「體育」是教育事務,核心是「國家規訓」,但「運動」是人民重要社會文化生活的行為,核心是「社會開放與自主」。他也贊同李志峰講的,由教育主管機關來管理運動博弈,的確很奇怪,不要再把運動事務隸屬於教育部底下的三級機關,應該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

前國手紀政也受邀出席,但因為人在國外,由她的特助黃玟靜來轉達意見,她表示紀政在擔任第三屆立委的時候就已經提出成立體育部的法案,後來沒得到支持,但也成立後來的行政院體委會,沒想到後來又被降格成教育部體育署。

她表示,有關「體育」跟「運動」這兩個詞的差異,紀政認為認為最近有兩件事是很好的,值得大家思考,台中市政府在去年把體育處升格為「運動局」,高雄市政府也預計在今年九月把體育處升格為「運動發展局」。黃玟靜也轉達,紀政強調,組織精簡不要為了精簡而精簡,政府千萬不要以組織精簡之名行矮化體育運動之實。

臺灣運動產業協會顧問焦佳弘則表示,如果體育署主事者的思維沒變,升格很可能會從現在的「奪牌署」變成「奪牌部」,現在的問題是體育署的主事者沒有運動產業思維,我們應該如何去應對運動產業的發展?體育署長沒有清楚的戰略,教育部也沒有監督的能力,需要有一個真正專業的體育人才來帶領我們優秀的文官,去年體育預算有八十億,今年有一百二十億,總統蔡英文不只一次說體育預算要倍增,要一路增加到兩百億,但體育署現在就只是單項協會的提款機。

他說明,現在體育署長的任命方式只有二個,一個是文官系統,像是前署長何卓飛、或是現任署長林德福署長都是這樣,再來就是學校系統,可以找大學校長來擔任署長。現在立法院其實有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提出的《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修正案,將署長放寬為可以任用副教授資格的學者,如果立法院願意,甚至可以將體育署長進一步直接採用政務任命,也是一個短期內體育署如果不能升格的解決方法。

體育改革聯會發起人張祐銓則表示,運動選手們最想要的還是為臺灣贏得金牌,贏得自己個人和國家競技上的成就,但體育署對各種運動競賽的情蒐都做的很差,我們明明是科技大國,相關的技術都是可以做成運動科技產業的,但我們在這上面的思考卻一直很薄弱。

召開今天會議的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按照張佑銓的說法,目前就算體育署想做「奪牌署」,也一直沒把這個事情做好。臺灣不是一個很大的國家,我們的政府組織要很有彈性,臺灣現在外交處境很困難,過去的世大運、聽奧,都藉由運動幫臺灣在走出國際上很大的忙。

他表示,升格成立「運動部」來發展運動,是很有必要的。如同其他學者講的,把運動發展放在教育部底下,主事者都是站在教育的角度思考問題,例如當初電競要納入運動項目的時候,教育部就掙扎蠻久的,一直擔心放入之後,是不是學校教育就要來教電競?教育部會這樣擔憂,就是因為他思維是教育本位的,但這都是限制臺灣運動發展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