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擄殺卻要女生晚上別出門婦團保障夜行權別再檢討受害者

發佈時間 2020/11/25 10:10:47
最後更新 2020/11/25 10:10:48

上個月發生臺南外籍女大生擄殺案後,「夜行權」又成為關注焦點。今(25)日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在記者會上遺憾指出,事發後第一時間仍出現網友檢討:「女生別晚上出門」等歸責受害人的說法。她指出,即使案發前已有人報案、社群發文警示,卻不見校園安全網的啟動,呼籲補齊校安漏洞、保障「夜行權」。民進黨立委范雲也指出,《性平教育法》子法中明訂學校需建立「性平校園安全空間」,針對空間、求救系統及安全路線等做出規劃及維護,但卻長久未被落實,導致憾事不斷重演。她也表示,將研議查核機制及罰則,別等到生命失去後再討論誰該為此負責。

勵馨基金會主辦「我要夜行權,還我身體自主權」記者會。左起為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民進黨立委范雲、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攝影/廖昱涵)

勵馨基金會主辦「我要夜行權,還我身體自主權」記者會。左起為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民進黨立委范雲、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攝影/廖昱涵)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引述,2019 年的性侵害案件通報 9183 件,其中有 1300 件、近七分之一是發生在校園、宿舍及公共場所。顯示校園安全仍有待加強。尤其這次事件凸顯,高中職以下學生往往獲得老師跟家長較多的關懷,被認為接近成年的大專以上學生,安全議題反而被疏忽。

《性平法》早就規定建立「校園安全空間」 卻落實不周

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再過幾天就是臺灣女權運動者彭婉如的遇難日。尤其,彭婉如遇害後,婦團發起「火照夜路」大遊行,訴求女性要有「夜行權」。在後續的努力下,臺灣也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6 年前也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她感嘆,有再多的婦女權益,若女性的人身安全沒受到保障的話,也沒有辦法使用。悲劇不斷發生後,回頭看過去的努力、通過的法令,其實應該是能避免的。

范雲指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明訂,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任務就包含規劃及建立「性平校園安全空間」。範圍包含傳統的校園圍牆內空間,也擴及周邊、宿舍相關等行走空間。她質疑,如果學校要卸責,撇清這些不是他的管轄權,讓人不禁想問:學校有真心關心這些同學的安全嗎?若認為沒有管轄權,學校也應促成地方政府一起來檢視。

范雲表示,《性平法》施行細則中要求學校應建立「校園安全空間」,就「空間配置」、「管理及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及安全路線」、「盥洗設施及運動設施」、「照明及空間視覺穿透性」考量安全、友善及公平分配原則,負有維護校園安全的職責。也規定校園性別事件發生的空間,應就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並改善,性平會每學期皆應報告進度。她質疑,有多少學校有在做這件事?

「如果連校內的危險空間和顧不了,你覺得學校會顧到學校周邊的空間嗎?」范雲指出,臺南外籍女大生擄殺案事前有被害人向校方反映,也有學生要求維修出現尾隨事件周遭壞掉的路燈,但僅獲得學校回應:「屬於區公所管轄本校無管理權。」她認為,這充分顯示相關承辦人員完全沒有性平意識,不知道人身安全是所有權利的基本。

范雲表示,她將督促教育部針對校園安全訂定查核機制,並有罰則。「否則在學校每天都在追求頂尖、追求卓越,會花多少心在這?」

學生籲「校園安全地圖」滾動檢討 別再無視學生意見釀憾事

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表示,上個月的臺南外籍生擄殺事件,可看出校安議題不被重視,導致原本有機會阻止,到最後還是變成憾事。學生也極為害怕這樣長期的行政怠惰,不知道何時會悲劇會發生在自己的校園當中。

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訴求,學校要定期盤點、檢視校園內外的公共的安全設施,像是監視器、消防設備、緊急逃生按鈕、路燈照明是否需要維修。也呼籲各大專校院,立即在校務會議上全面檢視校安通報流程,並向學生說明並採納學生意見。

詹凱淇表示,校方應該要推動並且滾動式修正「校園安全地圖」,啟動與鄰近社區的警消的連線合作。規劃「夜間校園安全走廊」,讓學生可以提高警覺,並有保持和警消或市府的連線通報。

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攝影/廖昱涵)

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攝影/廖昱涵)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也指出,過去可能只關注到高中職以下的校園環境,尤其是學童的安全。但是從這次的事件中,讓人驚覺到其實臺灣有非常多的大學都地處偏鄉,這是很大的一個漏洞,尤其「夜行權」成為重要議題。但她無奈表示,每當爭取公共設施如路燈或監視器,都會被用「裝設這些很簡單,但是誰要來維管?誰要來付電費?」搪塞,這些都是行政機關的藉口。

王玥好表示,臺南外籍生擄殺事件後,樂見教育部有開始要求各級學校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建立校內外的巡查熱點,但更希望未來能持續被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