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定小訂炒房紅單不得轉售 違者每戶將罰 15-100 萬

發佈時間 2020/12/21 10:58:37
最後更新 2020/12/21 10:58:38

炒房紅單將首次納管!今(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實價登錄 」三法,在朝野無異議下,送出委員會前往二、三讀。本來並不在本次修法範圍內的「炒房紅單」,也在朝野立委高度關注下,此次一併納管。未來新法規定「小訂」紅單不得轉售,違者每戶可罰 15-100 萬。其餘部分,未來實價登錄門牌、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既往,也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售前須給地方政府備查、售後 30 日內須申報實價登錄資訊。對於實價登錄屢不改正者加重罰鍰,每戶或棟可罰 30-100 萬。

立院內政委員會修實價登錄三法,炒房紅單將首度納管(攝影/廖昱涵)

立院內政委員會修實價登錄三法,炒房紅單將首度納管(攝影/廖昱涵)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俗稱實價登錄三法的「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等修正草案。

經過朝野黨團皆提出修正動議,本來在下一波修法的紅單納管,也提早入法。所謂「紅單」是指「購屋買賣預約單」,消費者有意願與建商或代銷簽約預售屋前,付出訂金保留買權資格,通常會拿到為紅粉色的預約單。目前常見的炒作手法為投機客在潛銷期,取得較優惠的價格,後將紅單加價賣出,事後還能索回和建商或代銷的簽約金,成為一門無本生意。

內政部也提出草案明定,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須申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避免建商取巧規避定型化契約事項,常見例如將驗屋的交屋款 5%改為 5 萬。預售屋也須在簽訂契約 30 日內申報實價登錄。而小訂「紅單」必須載明戶別、金額,並禁止目前建商反悔歪風。最後也要求紅單不得轉售,遏止炒房紅單。

在罰鍰部份,目前現行法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處 3-15 萬罰鍰,並在第四次未改才加重處罰 15-75 萬。未來法律將規定只給兩次機會,從第三次登載不實開始,將按次加重處罰 30-100 萬。

而在紅單轉售處罰部分,原內政部草案僅按戶或棟罰 6-30 萬。在朝野立委直呼「太輕」下,按照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提案,提高每戶或棟罰 15-100 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