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能技術處長劉鴻漳核四若要重新申請建照在斷層上續蓋核電廠是最大問題

發佈時間 2021/11/16 10:59:53
最後更新 2021/11/16 11:18:32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由黃士修領銜提出的核四公投理由書稱「核四已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但昨(15)日立法院安排至核四考察,台電核能技術處長劉鴻漳表示,核四現狀是一號機測試未過、二號機連施工都未完成。一號機在冷機測試中, 187 份安全測試其中 32 份未過,裝填燃料棒的熱測試更是未執行。二號機施工則未完成,有高達 1777 個零件先移去測試時故障的一號機。尤其,核四的建照已經在去年底到期,重啟需要重新申請,但因為新發現的廠內下方斷層及海外活動斷層,使現有 0.4g 耐震設計不足,若要重新申請建照,這會是最大的問題。

核四廠內有 S 斷層貫穿(紅線處),外海又有活動斷層(攝影/廖昱涵)

核四廠內有 S 斷層貫穿(紅線處),外海又有活動斷層(攝影/廖昱涵)

台電核能技術處長劉鴻漳簡報說明,1999 年 3 月 17 日原能會核發核四建廠執照,兩個禮拜後開始建廠。2014 年宣布封存、2017 年進入資產維護管理。2018 年決議, 2020 年底要將全數燃料棒運出。因為武漢肺炎船期延誤,等了三個月,台電最後在今年三月完成燃料棒運出。此外,去年年底核四的建廠執照也已經失效。

為何核四施工了 15 年?劉鴻漳指出,在監察院和原能會的糾正和違規看,監察院針對施工品質糾正19 案,包括反應爐施工、設計變更、設備認證、地質調等缺失,其他糾正有 11 案。原能會部分也違規 45 件、罰款 2290 萬元,涉及施工品質缺失、變更設計未經原廠審查、核能品保法規。

劉鴻漳指出,核四現狀是一號機測試未過、二號機施工未完成。試運轉測試部分,分為「冷機測試」及「熱機測試」,要兩項通過原能會審查才可以商轉,也就是現在公投的項目。

二號機電線、機組零件空空如也,因為拆給測試時故障的一號機應急(圖片取自:台電簡報)

二號機電線、機組零件空空如也,因為拆給測試時故障的一號機應急(圖片取自:台電簡報)

目前,一號機在冷機測試中, 187 份安全測試中有 32 份未過,因反應爐安全組件認證不全、 測試未完成、設計需再變更等因素遭原能會退回。熱機測試部分,功率測試(燃料裝填後的升溫升壓及併聯後提升功率與暫態測試)目前未執行 。

二號機部分,劉鴻漳表示因爲施工未完成,設備都還沒有裝好沒有電,所以無法測試。有關設備,一號機在測試期間移用二號機 1777 項設備,二號機則很多移到一號機。且「安全數位儀控設備」,很多已經超過使用年限。

劉鴻漳強調,「試運轉測試」其實僅是裝填燃料前的 75 項管制事項中的其中一項,也就是第 38 項。綜觀全數的 75 項測試,就有 40 項未結案,其中還包括因應福島事故後的安全改善功能,僅 35 項結案。原能會於今年五月也說,核四並非經過完整驗證審核且符合安全要求的核電廠。

關於二號機,劉鴻漳指出其儀控和電氣設備未完成,1777 項設備移到一號機。二號機許多拉線部分為空、掛指示牌部分,就是因為一號機測試時故障,若要採購緩不濟急,因為基於安全考量設備都需量身定做,所以先移去一號機。

此外,二號機安全儀控系統超過可靠年限,出廠到現在 20 年,一般是 10-15 年就要換。零件也是量身定做,但現在廠商停止生產,沒有足夠備品。這就是汰舊換新的困難。若要重啟,需要重新生產、經過新的耐震測試,根據最新耐震標準去開模製造,並通過政策要求。

劉鴻漳也說,因建照失效影響,要重新申請。當時是依照 1996 年的法規申請建照,現在當然要依照新事證和新法規。但問題在於廠內下方發現的 S 斷層、海外活動斷層的地質問題難解。

台電指出,核四廠內 S 斷層、海外活動斷層的地質問題難解(圖片取自:台電簡報)

台電指出,核四廠內 S 斷層、海外活動斷層的地質問題難解(圖片取自:台電簡報)

劉鴻漳說,核四在 1997 年設計的耐震值為 0.4g。2013 年多名立委要求重新調查地質,2013年底中央地調所確認核四廠區有長達 2 公里的「S斷層」。2019 年地調所又確認,核四外海斷層具有活定性且相連,推估斷層長 93.9 公里。

劉鴻漳研判,現在核四廠 0.4g 的耐震設計,經過斷層的新事證,已經超過原來的耐震度。他指出,核四重啟難解部分在於,2021年原能會表示若重啟要重新調查地質包括外海,320 哩內都要重新調查,大概要花四年多。

至於 S 斷層的開挖調查也要花四年多,才知道地質是怎麼回事,並因此訂出新的耐震設計標準並評估使否補強現有機件的耐震。劉鴻漳說:「這個問號很大!」

立法院於公投前夕考察核四,民進黨立委范雲、賴品妤、蔡適應、鄭運鵬,中國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葉毓蘭,民眾黨立委蔡壁如、高虹安等人出席(攝影/廖昱涵)

立法院於公投前夕考察核四,民進黨立委范雲、賴品妤、蔡適應、鄭運鵬,中國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葉毓蘭,民眾黨立委蔡壁如、高虹安等人出席(攝影/廖昱涵)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副處長高斌簡報提出,核四廠建廠執照已經在去年屆期失效,依法不得繼續興建。若要重新興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要檢附初期安全分析報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可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及財務保證說明,重新提出建廠執照申請。

高斌指出,台電公司必須審慎通盤評估核四廠若要續建的整體安全事項。包括設備更新、組織人力重建、福島事故後強化改善、天然危害如地震海嘯火山再調查與評估,依此更新初期安全分析報告。而最終是否能重新取得執照,要視經濟部和和台電公司,是否克服相關議題,符合管制要求。

「依法規嚴格而言,核四已非核電廠。」高斌說,核四建照已於去年底過期,核燃料也已於今年三月全部運出。原能會已無相關建廠安全管制業務,僅就核子保防部分進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