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王婉諭提精神衛生法修法防悲劇再現建立精神病患社區支持網

發佈時間 2020/12/3 11:19:28
最後更新 2020/12/3 11:19:28

社會案件總是引發對精神病患恐懼或擔憂,例如嘉義鐵路殺警案,患有思覺失調症的鄭嫌為省錢不回診;臺南一名母親不堪長期壓力,砍殺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女兒。今(3)日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召開《精神衛生法》修法記者會,呼籲新增「病人及家庭照護者社區支持服務」專章,希望對精神疾病患者不只有醫療協助,應該往前端佈建完整的社區支持網絡。她說,接二連三重大社會事件的發生,就再次突顯現有機制的不足。醫療固然重要,但要讓患者回到社區後有個復健機制,協助他們穩定生活,不要讓病患回歸社區後成為醫療斷點,並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召開《精神衛生法》修法提案記者會,呼籲新增「病人及家庭照護者社區支持服務」專章(攝影/廖昱涵)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召開《精神衛生法》修法提案記者會,呼籲新增「病人及家庭照護者社區支持服務」專章(攝影/廖昱涵)

「法律該修了!」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陳冠斌表示,《精衛法》實施快 30 年,其實都有規範政府部門要去實施相關服務,但是因為由於不夠明確、施政不夠積極,導致徒有空殼的狀況。像是《精衛法》中規定地方需有「心理衛生中心」,但長年來這個中心其實也只有辦公室,或者是衛生局業務同仁兼辦,甚至沒在推動相關業務。空有制度,卻沒有經費跟人力落實。

「社區關懷訪視員」一人需服務 400 人

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臺灣憂鬱症防治協會理事長張家銘表示,患者來到醫院,並不代表問題的結束。目前有很多新的治療方法,患者不見得要長期住院,可能回到社區,但卻變成一個「斷點」。也就是說,這幾年看到有些病人在社區發生問題,就是當他從醫院回到社區後,就中斷了後面的治療。

為了防止斷點,目前設有「社區關懷訪視員」,協助患者後續的社區支持。不過一名訪視員身上所背負案量動輒 400 人,也讓服務無法到位。張家銘以澳洲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與個案管理團隊為例,澳洲依據病人嚴重度與需求急迫性,分流至:危機處理團隊、機動支持團隊及持續照護團隊。以跨專業的團隊模式在社區中,主動提供外展式的治療、照顧與訪視服務,並且在必要時提供緊急的援助服務,讓患者可以得到持續、支持性的協助。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謝詩華指出,現行「社區關懷訪視」立意良善,但卻有許多難處。訪視員一個月 22 個工作天,身上卻承擔案量達 400 人,若一個月只去訪視一次,以一些複雜需求的家庭來說,能夠被滿足的需求非常有限。

社區關懷訪追求「量化」績效 應建立穩定、深度服務模式

謝詩華指出,社區關懷訪視目前的基調就是「量化」。訂定訪視員一個月要訪視多少人、一年達多少案量,並將目標綁在追蹤患者的就醫、服藥穩定性。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謝詩華(攝影/廖昱涵)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謝詩華(攝影/廖昱涵)

「但其實一個人在社區裡面生活,能否穩定就醫跟服藥,背後有非常多的因素。」謝詩華舉例,為什麼不去就醫?患者可能連去就醫的錢都沒有,又或者患者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老闆根本不準請假回診。

至於為什麼不願好好吃藥?謝詩華要大家試想,連感冒生病都有可能無法乖乖把一週的藥量吃完,更別提還要忍受吃藥後的副作用。而精神疾病的藥物,目前雖然已經有很多新藥,但還是有非常多副作用,可能造成嗜睡、專注力不集中、體能變差、變胖,讓服藥成為件非常困難的事。

謝詩華認為,要讓患者穩定回診、穩定吃藥,背後有許多複雜的因素,也是專業人員進入家庭服務時需要理解的。訪視員不該停留在督促吃藥、幫忙預約回診等表面的問題。

謝詩華也指出,訪視員屬一年一聘,就業的不穩定性,也造成高流動率。但社區工作人員的專業經驗其實是很難累積的,甚至患者家庭還要一次次對新的訪視員述說自己的狀況,也很難一時讓人理解實際情形。

「復原者」同儕支持團體不可或缺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醫師鄭淦元指出,已經走過疾病風暴的復原者,有工作的意願並接受一系列的訓練及實習,達到可以融入原來服務系統,幫助其他在疾病中掙扎的精障朋友,提供經驗分享。我們知道,在國外已經實行 20年了,那也有很明確的臨床證據,這樣融入的服務,可以降低再住院率,減少精神症狀,提升生活品質,甚至是促進社會融合。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攝影/廖昱涵)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攝影/廖昱涵)

鄭淦元表示,這群復原者和原有的社區關懷訪視員表現差不多,還更可以讓患者和家人儘早理解「這個疾病是可以被克服的」,更早進入服務系統中。

鄭淦元感性表示,他們這群走過疾病風暴的同儕工作者,在分享自己經驗、訴說自己生命故事時,也是在翻轉自己的人生,成為轉換社會中汙名化的徐徐微風。如果順利推動的話,也就是臺灣社會願意相信,認為任何一位國民都可以翻轉疾病,如果我們相信癌症、中風的人可以康復,也要相信思覺失調症、重度憂鬱症的病人,也可以翻轉疾病這才是真正平等、社會融合的《精神衛生法》初衷。

社區支持不足 病患、家屬、社會三輸

處理過許多精神疾病患者犯罪的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翁國彥指出,很多患者出現暴力的行為,幾乎都有前兆,不管家人或是朋友,都會注意到。但往往因為在社區的支持資源不夠,導致沒有獲得適當的處理。甚至家人也擔心,若是通報醫院後就要被強制送醫,「諱疾忌醫」的狀況下,最後衍生出相關暴力犯罪。

翁國彥分享,最近看到一名精神病患犯罪的判決,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嫌犯:「為什麼沒有好好控制自己的病情?」、「為什麼不好好吃藥?」他認為,社區處遇及支持不足下,反會導致犯罪事件發生之後,法院只會選擇去判重判、責備病人,其實是不公平、雙輸的局面。

翁國彥表示,《精神衛生法》規定,病人有「自傷傷人」之虞,可申請強制住院。他說,其實強制住院是家屬長期照顧,又在社區又得不到支持下「不得不的選擇」。目前《精衛法》規定,強制住院有時間限制,時間到了病人還是得回到家、回到社區。但跟家人之間的關係可能已經完全斷裂,因為會怪罪是家人通報醫院害自己被關。親屬關係經過一次強制住院後,就可能完全崩解,又形成一種雙輸。

翁國彥認為,從社區長出支持系統,同時可以兼顧病人的醫療的需求,也能兼顧家人之間的關係,讓家屬獲得必要的喘息跟協助。若是政府仍不願意處理社區端的問題,有違反人權之虞的強制住院數字就不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