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法擴大納保 33 萬人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憂職業病認定門檻未調降

發佈時間 2021/4/7 10:54:10
最後更新 2021/4/7 11:34:41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攸關勞工發生職災後如何生活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將從勞保獨立,單獨立法,並擴大納保 33 萬人,立法院今(7)日開始審查,排案的民進黨籍召委陳瑩表示法案可望成勞動節大禮。不過同黨立委林淑芬指出,未來職災保險費率將比照現行的 0.22%,如此低並非因為臺灣職災預防做得好,而是職業病認定門檻太高,導致個案不多,保費才因此低廉。她指出,過去要領職災程序太困難,勞工往往只能摸摸鼻子領普通的傷病給付。她提醒,職災保險法的立法目的是要促使雇主有積極預防職災的意識,若僅是單獨立法,卻沒有優化職災認定程序是不夠的。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攝影/廖昱涵)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攝影/廖昱涵)

林淑芬先是質疑,雖然這次草案沒有調整費率,但現行的 0.22% 費率是否合理?並詢問勞動部是否有針對職業病的發現率做研究?

勞動部長許銘春先表示,對於費率業務單位有先評估過。對於勞動部未具體回應職業病發現率,林淑芬大喊失望,表示保險費率該怎麼訂,一定要先知道一年發生職災、職業病多少人,這是基本問題。不知道這個數字怎麼評估預算?

林淑芬引述,職業病發現率,德國是每十萬人 17.6 人、韓國 81 人、日本 14 人,臺灣僅 7.1 人。 而職災保險自 1979 年開辦以來,費率更是從 1%一路往下掉到現在的 0.22%,也遠遠低於其他國家。她質疑,難道職災費率逐年調降,這是因為臺灣職災預防做的更好?

林淑芬指出,原因是來自臺灣職業病發現率比全世界低,認定機制嚴格。就是有剩錢,因為錢都沒有給付出去,才導致保費低廉。

林淑芬表示,德國在申請職災時,就有做暴露史和相關可能性報告。但在臺灣,她以一名中餐廚師案例指出,2014 年勞動部首次認定廚師得肺腺癌屬於職災,但其實當事人歷時 3 年半爭取,甚至最終也在認定前過世。由於當時也有 234 名中餐師被診斷出罹患肺腺癌,被認為相當具有指標性。

勞動部長許銘春(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攝影/廖昱涵)

勞動部長許銘春(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攝影/廖昱涵)

但林淑芬說,全世界沒有相關研究,因此這名中餐師差點無法被認定職災。要不是當時一直努力找資料,就不會有這樣的科學證據存在,也無法讓後續的職災案例受惠。

職業病認定這麼麻煩的情況下,林淑芬說,實務上因為無法認定、門檻過高,勞工只好摸摸鼻子領傷病給付就好,但職災問題依舊存在。

林淑芬總結,職業病發現率低、雇主沒有積極預防、認定單位沒做暴露研究、審查過程困難,職災保險的錢當然剩很多,所以保費才會從開辦時的 1% 降低到現在的 0.22% 。

林淑芬說,職災保險的費率,不是為了要讓雇主繳更多錢,是要藉此引導雇主從源頭改善傷病問題、去預防職災。她提醒,費率應該要設計有鼓勵機制,讓雇主有動機去改善。像是日本、美國、加拿大、英國,都有納入「預防性」概念,投保單位依照規定實施職場安全,可以享有保費折扣,反之提高費率。

林淑芬指出,臺灣保費僅 0.22%,繳那個錢太便宜、太少了,對雇主根本不痛不癢。她知道這次草案由於財源充足所以不調整費率,但這個茲事體大,由於現在少子化、勞動力短缺,每個人力資源都是很珍貴的。

許銘春在後續詢答表示,關於職業病認定種類、相關協助,都會在子法內規定。而發現率和費率問題,也都有通盤考量過。保費維持目前費率,未來實行後也都可以視情況調整。

「職災保險法」單獨立法新政策(圖片取自:勞動部)

「職災保險法」單獨立法新政策(圖片取自:勞動部)

「職災保險法」的專法推出,普遍獲得社會肯定。其中擴大納保,不論單位雇用人數,均強制加保,保障邊緣、非典型勞工權益。也分攤雇主職災補償風險,減少勞資爭議。並強化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減少職災發生及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

在給付保障部分,擴大醫療費用支付範圍、增列部分失能年金、遺屬補償一次金、年金併領減額規定。提高傷病給付水準至 7 成、調整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基準不按年資計算。 而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將由現行 4 萬 5800,提高為 7 萬 2800 元 ,可涵蓋超過九成勞工的薪資水準,下限則為基本工資。且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保險效力從到職日起算,與雇主是否申報加保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