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架中天反駁黎智英 學者籲NCC依法檢視中天新聞自由不是造假造神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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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0/11/2 10:27:02
最後更新 2020/11/20 07:36:27

日前《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撰文稱「為了懲罰中天,卻毀了台灣的新聞自由,值得嗎?」,臺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對此反駁,「新聞自由更重要的是保障專業自主」,更指出「中天換照,沒有懲不懲罰的問題」,強調中天是否能夠續照,需檢驗的是中天的運作和表現,絕非以新聞自由之名,給媒體造假造神的自由,否則「那才是真正毀了台灣的新聞自由!」十年前因無法忍受業配新聞情況嚴重而辭職的前《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也向《沃草》表示,「支持 NCC 針對過去違規遭罰案例,依法規決定是否換照」。

多位學者以及記者呼籲NCC:依法檢視中天專業表現。(資料照;攝影/賴昀)

多位學者以及記者呼籲NCC:依法檢視中天專業表現。(資料照;攝影/賴昀)

在上週一(26)的中天換照聽證會結束後,多張旺中媒體高層的微信群組曝光,再次引發各界對「新聞自由」的討論。據悉,除了臺灣本地觀眾之外,中天也是在美臺人少數能收看到的臺灣新聞台,其影響力極為巨大,但檢視中天在本次執照有效期間,21 次的裁罰紀錄、累積達 1073 萬的罰鍰,如此表現,恐怕未能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黎智英:「為了懲罰中天,卻毀了台灣的新聞自由」 臺大教授洪貞玲:黑人問號

《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日前撰文評論臺灣的國際局勢,並在文末以附註方式,稱「中天不論是非撐中的立場令人反感,但為了懲罰中天,卻毀了台灣的新聞自由,值得嗎?」對此,前 NCC 委員、臺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在臉書反駁,表示每個人都有意見表述的自由,但新聞自由的意涵還涵蓋保障專業自主、提供真實資訊與多元聲音,監督政府與守望社會,協助人民參與民主活動,行使公民權利。對於黎智英認為換照案是「懲罰中天」,洪貞玲表示「黑人問號」,指出「中天換照,沒有懲不懲罰的問題,拿了特許執照的頻道業者,六年要換一次照,值不值得續照,就看法定的條件是否通過檢驗」。

洪貞玲強調,檢視中天是否能夠通過換照,關注的是這中天的運作和表現,是否符合當初中天獲得衛廣執照時,被賦予的要求,以及中天是否符合給予新聞自由特權的真義?洪貞玲嘆,如果大眾同意「新聞自由」只是給財大氣粗的媒體老闆的恣意妄為的自由、是給媒體造假造神的自由,「那才是真正毀了台灣的新聞自由!」

日前,洪貞玲也投書《蘋果日報》,呼籲大眾應回歸法理與事實來釐清問題、正確看待中天換照案,並指出「新聞自由有賴媒體自律、良好的內控治理,以及新聞記者的專業自主,否則,媒體不配擁有新聞自由的特權。換言之,自由伴隨著責任,新聞自由不是絕對不受限制的自由!」

前 NCC 委員、臺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資料照;攝影/賴昀)

前 NCC 委員、臺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資料照;攝影/賴昀)

前中時記者黃哲斌:支持 NCC 針對過去違規遭罰案例,依法規決定是否換照

在 2010 年,因無法忍受同屬旺中旗下的《中國時報》業配新聞情況嚴重而遞出辭呈、稱「我再也無法說服自己,這是個值得託付的行業」的前中時記者黃哲斌則告訴《沃草》,「中天近兩年有很多爭議事件,站在媒體專業倫理角度,非常不及格」,對於中天洋洋灑灑的遭罰紀錄,黃哲斌也表示,「支持 NCC 針對過去違規遭罰案例,依法規決定是否換照」。

不過,黃哲斌提醒,無論 NCC 最終是否繼續核發衛廣執照給中天,都很可能引發後續的政治效應,NCC 必須進行公開、細緻的溝通,提出說服力足夠的理由,以降低社會的心理衝擊。

中視、中天母公司「神旺投資」。(資料照)

中視、中天母公司「神旺投資」。(資料照)

傳播學者張春炎:新聞自由有條件限制,違反法律就不在新聞自由的保障範圍內

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副教授張春炎也向《沃草》指出,《憲法》明文給予言論自由高度保障,但是包括釋字第 364 號解釋在內的大法官釋憲案亦已表明,新聞自由有條件限制,「享有傳播之自由者,應基於自律觀念善盡其社會責任,不得有濫用自由情事。其有藉傳播媒體妨害善良風俗、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利益或侵害他人權利等情形者,國家自得依法予以限制」,意即在不得以的情況下,國家必須允許監理機關對新聞媒體進行他律。

中天新聞多次違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27 條的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張春炎對此表示,《衛廣法》此條文即是呼應《憲法》精神,解釋為何以「他律」規範新聞媒體。他認為,若媒體未能實踐「反映公意強化民主,啟迪新知,促進文化、道德、經濟等各方面之發展」的專業職責,違背事實查證、公平原則等最基本的法律標準,國家就必須用法律手段限制。

而中天在本次執照有效期間,遭 NCC 裁罰 21 次、累計罰鍰 1073 萬,張春炎對此評論,NCC 多次累積對特定媒體的裁罰,若不能證實 NCC 是不當裁罰,那麼監理機制就證明這家受裁罰的新聞媒體違反專業,且沒有修正機制,同時也在告知這家媒體「你越來越脫離《憲法》期許新聞媒體要實踐的新聞自由」。

張春炎說,對一家一年十幾億營運額的公司來說,一直重複違規、累計罰鍰,代表「你不願意修正機制」,而這些資料,也將成為監理其他任何媒體的重要依據。法律所裁罰的是特定媒體的行為,若不進行裁罰,將會形成集體效應,「其他電視台也可以這麼做」,結果就是造成集體的民主侵蝕、影響民主機制運作。

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副教授張春炎。(張春炎/提供)

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副教授張春炎。(張春炎/提供)

張春炎也提到,如果新聞自由遭到濫用,以致破壞社會安寧、妨害他人權利,法律就必須予以限制,這是言論自由的界線。新聞自由保障的主體,實際上是具有言論自由的全體人民,若新聞媒體違反了法律,自然就不在「新聞自由」的保障範圍內。

中天是在美臺人少數能收看到的臺灣新聞台

臺大經濟系教授、前時代力量立委鄭秀玲也投書《自由時報》,呼籲 NCC 拒絕中天展延執照的申請,指出中天在過去六年未能珍惜國家給予的特許,「為了提升台灣競爭力,NCC 應將此頻道慎選給予能專業經營、多元和客觀平衡報導的新申請人。以此嶄新作為以警示其他新聞頻道,若繼續便宜行事,未來也將面臨不續照的命運」。

此外,一位長期旅居美國的臺灣學者告訴《沃草》,中天是在美臺人少數能收看到的臺灣新聞台,這是在上週的中天聽證會上完全沒有被提到的。

該位學者還提到,除了中天對在美臺人社群發揮影響力外,中國央視(CCTV)也已經專為在美華人設立 CCTV 美洲台,該台是全美有線電視台當中最貴的一台,重點宣揚中華文化,製作水準相當高。他嘆,臺灣新聞台、或任何台的程度,低得令人痛心,「臺灣的真正問題,是文化的問題」。

沃草為什麼製作下架中天專題報導

《中天新聞》劣跡斑斑,遭民眾檢舉、NCC 裁罰的紀錄,皆是全臺新聞台之冠,2014 年換照時,已是驚險過關,2020 年,中天再度面臨六年一次的換照審查。《沃草》以法律、新聞專業、國安、產業等層面探討,讓讀者認識中天換照案始末與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回顧中天多年來的諸多爭議。

《沃草》希望在討論中天的專業表現、相關爭議時,也能帶領大家認識、思考新聞媒體對整體社會的意義、媒體的公共責任,以及新聞自由的界線,進而能夠提升臺灣的整體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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