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國徽國歌能不能改法律學者胡博硯澳洲為尊重原住民改國歌

發佈時間 2021/2/1 09:05:00
最後更新 2021/2/1 09:05:01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立法院日前通過決議要求內政部研議修改國徽、避免和中國國民黨黨徽混淆,引來藍營反彈質疑「搞臺獨」。今(1)日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范雲、陳亭妃、黃秀芳召開「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公聽會。針對《憲法》明定國旗「青天白日」樣式,在場學者、立委呼籲應修改為由法律規定即可,認為國家意象應有與時俱進的空間。東華大學學者許建榮也以近來澳洲為尊重原住民修改國歌為例,認為改動不無討論可能。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也認為,國旗、國徽看似微小的議題,卻是國家正常化非常重要一步,能反映全民意志。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胡博硯(攝影/廖昱涵)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胡博硯(攝影/廖昱涵)

提出修憲案版本的陳歐珀強調,臺灣應有一部符合現狀的《憲法》,也是這會期立院重頭戲。提案針對《增修條文》的「國家統一」前言,修改為「以國家發展為前提」。「固有疆域」則改為「憲法效力所及」。在國家象徵部分,修改國旗、國歌、國徽不受《憲法》第 6 條規範設定形象,以法律明訂即可。更重要是,修改修憲立法院雙 3/4、公投 1/2 超高門檻,別讓立院內的少數就能綁架《憲法》,兼顧《憲法》的穩定性和與時俱進。

綠委:國家象徵不應被《憲法》訂死

范雲指出,象徵的民主化也很重要。她過去曾提案公家機關移除國父遺像,認為重新凝聚民主的國家象徵,才是民主作為,但遭批評是怎能對祖先或歷史不忠?

范雲以國歌為例,各國改國歌內容的例子很多,像 1991 年蒙古共和國就刪除國歌中歌頌共產領袖文字、2018 年加拿大改國歌。2021 年澳洲國歌也為考慮原住民的歷史修改國歌,好讓大家更團結。而現有的「三民主義吾黨所宗」國歌,本來是黃埔軍校軍歌,過去國民黨政權時期就曾改過 4-5 次了,直到 1937 年才定下來的。

范雲認為,國家象徵的修改是為了更符合時宜,也是為了團結。《憲法》中對國旗的規範,應改成由法律層級規定就好。

范雲也指出,盼望能掌握這次修憲時機,讓修憲門檻分流,主權議題或許可以有較高門檻,但其餘降低門檻,不然這部全球數一數二難修的《憲法》難以凝聚國民的新共識。

民進黨立委范雲(攝影/廖昱涵)

民進黨立委范雲(攝影/廖昱涵)

陳亭妃也指出,現行《憲法》門檻過高,立委提案的 1/4 門檻並不難,但最後要 3/4 立委出席並同意,等同只要某個政黨、最大在野黨冷處理、不配合出席,修憲就會終止。她指出,2015 年立院就成立過修憲委員會,但連最大共識的 18 歲公民權都因此胎死委員會,讓整個修憲委員會都白搭。更何況出立法院後,還有 965 萬公民複決同意票的門檻,就連最高得票數的總統蔡英文 817 萬票也還有一大段距離。

國徽、國歌、國旗各國都曾「反映現實」改過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胡博硯表示,不認為修憲後續的公民投票是個高門檻,畢竟是民意直接表現,是立法院要檢討是否和人民有太大距離?他認為,光要修憲案要出立法院,只要有 1/4 立委不來就白開了,讓極端或小黨可以綁架《憲法》。以大多國家普遍的 2/3 修憲門檻,他認為臺灣的門檻有下修必要。

胡博硯也指出,這次修憲案的幾個議題,像是國旗、國徽、國歌的改動,看似不重要,但卻是國家正常化非常重要一步。他指出,像是國歌部分,奧地利也因婦女部部長的呼籲,基於性別平等原因,改掉清一色的男性稱呼。紐西蘭也在英文外,加上毛利語版本,呼應國家越來越重視多元價值的現實。

東華大學亞太區域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許建榮(攝影/廖昱涵)

東華大學亞太區域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許建榮(攝影/廖昱涵)

東華大學亞太區域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許建榮,也以近來澳洲國歌為例。總理 Scott Morrison 投書媒體表示,國歌從「young and free」改成「one and free」,雖只換掉一個字,但意義大不同,顯示尊重並反映原來被排除原住民的歷史。尤其在英國殖民者到來前,澳洲原住民早在約 5 萬年前抵達這塊土地。

許建榮表示,澳洲把原住民當作重要的多元象徵,所以改國歌。跟臺灣相比,其實很多國家都改過國歌,為何不能改?他說,自己在國高中階段,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明明就是國民黨課本卻硬要解釋成「我們」。他也暗諷前總統馬英九:「過去總統直選也有人說不能選,但最後直選卻也出來選」,所以改國徽、國歌等其實可以都討論。

內政部:國徽使用已久且廣泛 更改應審慎研議

公聽會最後,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成機針對修改「固有疆域」部分回應,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無庸置疑,但若改為治權所在地需要謹慎思考,同樣有界定問題。因為除了中國,還有有東南海問題,有些島嶼也無法行使。不過畢竟國家領土沒有退讓空間,對內要得到全民共識、對外也要得到國際認同,涉及國際關係的問題有很多問題要思考。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范雲、陳亭妃、黃秀芳共同召開「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公聽會(攝影/廖昱涵)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范雲、陳亭妃、黃秀芳共同召開「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公聽會(攝影/廖昱涵)

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回應則回應國旗修改相關問題,他指出依照目前規定,國徽、國旗已經有法律定之,是否要修憲尊重立法院審議。而考量國徽、國旗使用自1928 年就開始,運用非常廣泛,例如國軍、警消制服的徽章以及相關證書都有使用,應審慎研議。

至於國歌部分,鄭英弘指出歌詞由 1937 年由國民政府明訂,各國國歌法規不一致,甚至也有沒有規定的情形。他指出,是否有必要在《憲法》內明定以法律規定,也尊重立院意見。若有制定專法的必要的話,這涉及高度複雜性又社會矚目,需審慎研議。

法務部科長張芫睿也說,《憲法》第六條只規定國旗,對於國歌、國徽則無,不過現行法已有對國旗、國徽的規定,但國歌沒有。他認為,若要把國歌以法律另訂,其實沒有窒礙難行之處,未必要入憲。但如果是宣示性效果,也尊重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