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新憲法民團籲蔡政府制訂新憲法擺脫大中國幽靈承擔歷史責任

發佈時間 2020/5/20 10:12:16
最後更新 2020/5/20 10:12:17

總統蔡英文於今(20)日開啟第二任任期,同時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等民團也召開記者會,要求執政者承擔起無可迴避的歷史責任,擺脫當今《憲法》及《增修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大陸地區與自由地區等「大中國」幽靈字眼。《憲法》荒謬將首都訂於南京、疆域包含蒙古等,不僅未能反應台灣現實,也讓台灣對中國的「一中政策」無招架之力。民團呼籲,蔡政府應擔起歷史責任、凝聚台灣人追求新憲意志,探尋新憲之路的共識,最終制定由台灣人民自決的新憲法、擺脫中國綑綁。

「三十年未竟業,台灣需要新憲法」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三十年未竟業,台灣需要新憲法」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老國代在《增修條文》留下的「統一中國夢」幽靈

曾參與 1990 年野百合運動的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感嘆,今天野百合和三一八運動者齊聚一堂,其中共同的未竟之業就是再造共和、制定新憲法。他說,野百合開啟台灣民主轉型,但是台灣民主最後一哩路還沒有完成,因為台灣人沒有屬於自己的憲法。

賴中強回憶,當時學生在中正廟牌樓靜坐,抗議來自中國的老國代、「七百多個皇帝」壓榨,當初訴求之一就包含召開制憲會議。後來訴求退到召開國是會議,雖然一度廣場學生意識到國是會議會有解釋的爭議,所以不斷要求召開「國民」國是會議。但可惜當時總統李登輝仍是召開「政黨」國是會議。

「野百合開啟民主轉型,卻錯失制憲時刻。」賴中強表示,對於李登輝追求台灣民主決心絕不懷疑,但也正如他自己形容是「虎口下的總統」。李登輝為了向郝伯村等黨內大中國派、保守派妥協,把第一次修憲的機會給了老國代。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律師賴中強(攝影/廖昱涵)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律師賴中強(攝影/廖昱涵)

賴中強不滿表示,1990 年的老國代已經被人民唾棄,卻代表台灣人卻簽了「賣身契」,把所謂的「大陸地區」寫進《憲法》,把台灣這個他們賴以為生的島國自我矮化為「自由地區」。再把老國代一輩子無法實現的中國統一夢列為《增修條文》前言。他呼籲,這些荒謬延宕至今,要掙脫中國枷鎖、把老國代的賣身契丟棄,需要的不是修憲,而是制憲。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直言,從《憲法》讀不到台灣的現實,《增修條文》中或許關照到一些台灣的特殊性,但《憲法》本文充斥「大中國想像」。國家四要素中,常住人口(國民)、界定的領土、政府、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之能力,台灣無一不具備,卻被大多數國家不認同具有主權國家的形式及實體。但即使有實體,形式又無法搭配。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指出,需要新憲法有象徵性和務實性理由。其中象徵性理由在於,台灣人需要團結在這部新憲法內、打造自己的國家。實務性理由在於,《憲法》向台灣主體性妥協,讓「自由地區」的台灣人民才可以享有台灣主權及修憲、選舉、變更領土等權利,但卻同時讓老國代們留下個「統一」的尾巴。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攝影/廖昱涵)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攝影/廖昱涵)

邱文聰說,依據《憲法》,中華民國有個「大陸地區」。造成虛擬的大陸地區的人,也可能是國民的假議題不斷糾纏,甚至是「九二共識」和「一國兩區」的幽靈,可以不斷宣稱具有《憲法》依據。他更指出,目前修憲門檻極高,讓過去十幾年來的修憲都停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

目前修憲除了要在立法院達到超高門檻,包括 1/4 立委提議、3/4 出席、3/4 同意。還要再經過半以上選舉人公民複決同意。

《中華民國憲法》首都在南京、疆域包含蒙古的荒誕

清華大學電機系教授呂忠津痛批,台灣宣稱以科技立國,但《憲法》卻是虛妄的。1991年跟外來政權一起來台灣的老國代,竟然將他們的願望卻留在台灣的根本大法,讓後代子孫承受「國家統一」的虛妄願望。

呂忠津舉例,依據《憲法》首都在南京、疆域還包含蒙古、需要辦理入出境手續的中國人卻被《憲法》視為國民。他認為中國的「一中政策」甚至就是根基於這個《憲法》架構,讓我們無法招架,為何要把自己限制在這個不科學的憲法架構?他呼籲蔡英文,未來四年內完成憲法改造大工程,不要再讓這部荒誕的《憲法》接續下去。

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教授林秀幸表示,當初三一八運動的「半分忠事件」,到現在大家都說不清楚有什麼問題。原因就是《憲法》上台灣與中國定位不清,到底和中國算是國和國契約、還是內政?

林秀幸認為,《憲法》的漏洞,開啟了無窮無盡的危機。三一八時,全台灣人民用共同體的意志抵擋住這個漏洞,但難道要永遠抱著不定時炸彈走下去?隨時處於高度動員共同體的意志?她認為,這不是國家的正常狀態,等於無法在法律上定位自己和國際空間,無盡開啟自我危機。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攝影/廖昱涵)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攝影/廖昱涵)

針對今日蔡英文就職演說中提出「修憲委員會」承諾是否與記者會訴求有落差?林佳和表示,以執政黨路線希望成熟穩健,不算意外。他認為,這些問題大家心知肚明,但需要一個意志的出現。這是個動態過程,跟國內、國外情勢發展都有關聯,包括美國國務卿這次特別公開恭賀台灣「國家」的總統。

林佳和表示,自己對情勢相對樂觀,因為台灣從三一八運動到近幾次選舉,雖然有過失望但又站起來。他認為,這次武漢肺炎中,台灣的共同體非常明顯展現。但他也知道這個關鍵時刻不會馬上出現,也會有很多障礙,像中國一定會有激烈回應,其他國家如英國、德國對台態度也經常轉變。但當然不能自甘等待,公民團體要不斷努力呼籲,希望讓越來越多人了解,甚至在關鍵點願意付出行動。

《新憲聲明》提出五種制憲路徑。第一案為「以修憲啟動制憲」,經由修憲程序制定「制憲條款」。條款中明訂召開制憲會議之期程與選舉全國制憲會議代表。第二案為前台大教授蔡丁貴所主張的「公投廢《中華民國憲法》再制憲」,先舉行「廢除《中華民國憲法》」之住民自決公投,再制定新憲法。

第三案參考科索沃模式與清大科技法律所教授黃居正的主張,由立法院草擬新憲法草案交付公民複決。

第四案則為美國建國模式,透過「體制外制憲會議」,由政治領袖召集各界、各區域、族群代表,共同擬訂並宣告制憲期程,制憲代表選舉方法,啟動制憲。由於台灣的立委具有一定代表性,因此可由全體立法委員、政黨及各界代表,組成制憲會議,通過新憲草案,再交付公民複決;或者,由立法院決議制憲會議代表產生方式,由制憲會議過新憲草案 ,再交付公民複決 。

第五種方案為經濟民主連合於 2017 年提出「主權衝撞模式」,以台灣國民主權衝撞《中華民國憲法》,虛化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中國框架」之支配作用。實際上,即以行動倡議立法院修定《國籍法》、《領土法》、《國旗法》、《國號法》、《國歌法》、中央政府體制基本法與對中關係法,以更正或取代《中華民國憲法》及第一次增修條文之相應規定,再經由司法院大法官的不宣告違憲,建立新憲法秩序。遇到瓶頸的最後一哩路,再採第一至四案制憲。

《新憲聲明:三十年未竟業,台灣需要新憲法》聲明由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學生聯合會、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教授協會、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公投護台灣聯盟等 14 個團體共同發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