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學者張錕盛修憲制憲都可以臺灣人要創造屬於自己的憲法

發佈時間 2020/9/14 10:37:34
最後更新 2020/9/14 10:37:34

因應即將到來的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14)日民進黨立院黨團與民進黨政策會舉辦憲政改革系列公聽會。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張錕盛就指出,目前《中華民國憲法》毫無正當性,制定時僅有 18 個不是由臺灣人直選的「臺灣代表」,卻一直約束著臺灣。他表示,對修憲或制憲的途徑沒有意見,但重點是必須讓臺灣人民第一次真正去實踐制憲力、產出具有自己想法的《憲法》。他強調,改掉毫無正當性法統的《憲法》,是這次修憲委員會一定要做的事。

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張錕盛出席「憲政改革系列公聽會:降低修憲門檻與完善人權保障」,由民進黨主辦(攝影/廖昱涵)

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張錕盛出席「憲政改革系列公聽會:降低修憲門檻與完善人權保障」,由民進黨主辦(攝影/廖昱涵)

針對修憲門檻部分,張錕盛表示目前的修憲高門檻,等於讓 1/4 的人就可以決定讓過去沒有正當性法統的《憲法》繼續約束臺灣。他也指出,若《憲法》很難修,變成大家就不去理、不尊重這部《憲法》,甚至不得不去扭曲《憲法》,這不是好現象。

「講實話,現在放任行政、司法、立法、學者解釋《憲法》,我每次教《中華民國憲法》都先說很難用,多想只上『憲法』就好,不要上《中華民國憲法》。」張錕盛認為,大家不得不努力曲解《憲法》去符合政治現實,甚至還被鼓勵,是種奇怪的現象。因此要讓《憲法》變得有可能修,這很重要。但他也指出,《憲法》太容易修又會變成《憲法》不能約束政治,應找到平衡點。

嘉義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陳佳慧特別點出,衡量目前臺灣的國際情勢,建議可在《憲法》的人權清單中加入「和平權」,亦即保障人民有和平生存,不受武力威脅權利。她指出,和平權保障人民可以活在沒有戰爭狀況的權利,認為國家應該積極給予人民和平生活空間的權利。

陳佳慧也認為目前《憲法》的「概括性人權條款」應該修正,改為就算《憲法》未明文規定,也應受保障。她也建議,人權入憲應直接修改本文,將第二章有關人民權利義務部分全盤清點,達到畢其功於一役的效果。

陳佳慧建議,目前修憲門檻應在國會部分,將立委 3/4 出席並同意的雙門檻,下修為 2/3 出席及同意。而在公民公民複決部分,改為公民總額過半數參與投票,且同意票為相對多數即為通過。

嘉義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陳佳慧(攝影/廖昱涵)

嘉義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陳佳慧(攝影/廖昱涵)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蘇彥圖指出,從「比較憲法」的角度觀察,他國的修憲困難程度並沒有特別低。他指出,目前有 1/3 國家的《憲法》都要求國會超級多數 2/3,再加上公民複決超過投票半數,而臺灣規範的確嚴格一些。

但蘇彥圖表示,統計上弔詭發現,真正影響修憲與否和修憲門檻無關,真正影響修憲與否,而是「修憲文化」,即有沒有意願修憲。他表示,假設真的把投票門檻降低,國會同意降到 2/3,這樣還是要有 76 位立委出席,以第七到十屆的國會生態來看,還是發現只要任一主要政黨抵制修憲仍很困難。

蘇彥圖進一步指出,就算同樣降低公民複決門檻,以歷年的總統大選投票率換算「相對多數」所需的票數,還是要大約 639-723 萬同意票,票數仍不低。他認為,從比較憲法的觀點來看,真正決定修憲成功與否的,不是門檻,而是國會生態,其中也包括有沒有強烈的修憲需求和意願。

公聽會主持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各國公民複決條件。認為目前門檻是「障礙多數」,讓修憲大門就此關上(攝影/廖昱涵)

公聽會主持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各國公民複決條件。認為目前門檻是「障礙多數」,讓修憲大門就此關上(攝影/廖昱涵)

蘇彥圖強調,並非認為修憲程序不需改,而是面對修憲法制,更需要很多法律配套支持。他指出,現在不管修憲委員會等規程、立法院組織法對於修憲程序規定很單薄,以至於制度上的能量,都只能處理個別議題,所以修憲出來的,不一定符合我們對《憲法》的需求。他認為,可以藉由法律改革,用制度改革去補強、充實《憲法》。

蘇彥圖也舉例,有學者主張《憲法》不同條文應該要有不同的修改難度,即所謂「階層化修憲」。像是有些就容許國會通過就好,但也有些比較重大的,需要再經公民複決。

而在公聽會進行同時,立院黨團協商同意,依政黨比例組成 39 人的「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包括民進黨 22 人、中國國民黨 14 人、民眾黨 2 人、時代力量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