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痛批礦業法修正政府大力護航業者整個國家都太荒謬了

發佈時間 2017/7/20 05:07:00
最後更新 2020/1/21 08:26:58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經濟部和法務部大力護航礦業財團,甚至不惜變更法律見解。薛翰駿/攝影)

立法院臨時會今(20)日進行最後一天的委員會,前瞻計畫預算昨天在財政委員會「完成審查」,經濟委員會今天則繼續逐條審查礦業法修正。面對過去核准的礦權到期時延長的「展限」性質時,經濟部仍舊認為應該維持現行視為舊權利延伸的規定,不應該視為立委主張的新權利,法務部甚至也變更自己過去的法律見解替經濟部立場背書,民進黨林淑芬不滿痛批「整個國家都太荒謬了!」

逐條處理到第十二條展限規定時,林淑芬說明,過去因為2003年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表示展限屬於賦予新權利,連帶要進行環評等當時最新的開發規範,但經濟部馬上在前礦業局長朱明昭力推下進行修法,在立法說明欄附註「展限不是最賦予新權利」,法務部則說今年五月之後他們已經做出新的函令,採用經濟部的主張。

林淑芬聽到之後大怒,表示「我聽不下去」,指出今年三月亞泥礦權出現爭議時每個立委都拿法務部的函令和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來說明展限是賦予新的權力,應該按照最新的法令進行環評及原住民諮商同意權才能同意延長,但今年五月一日政務委員張景森把多的單位找去,要求法務部做一個新的函釋,替「展延是舊權利的延續」這個說法背書。

她講到激動處痛批,「行政機關的函釋是隨著政府機關的態度變來變去的嗎?」、「這整個國家都太荒謬了!」、「整個政府都太荒謬了!」、「你們可以這樣亂搞,但我不接受啦!」

林淑芬強調,礦是國家的,給予業者就是一種特許權,開採期限到了要展限沒關係,但一定要用最高強度實質審查,特權的給予沒有時間愈後面越放寬越放鬆的,這是公法學上的常識。展延就是新權力的賦予,一定要用當時最新的法律來去規範他,如那把它視作舊權利的延續,那就不能進行最高強度的審查了。「2003年經濟部礦業局要圖利財團,但我們2017年的立委不想再圖利財團了!」

她也表示,當我們要否准或收回業者的採礦權時,勞工的生計往往都是業者端出來的擋箭牌,她因此要求未來業者提出開採計畫或是展限時,要同時提出「關礦計畫」一起審查,一開始就要事先把勞工的未來放進去最為核准與否的依據。

中國國民黨立委鄭天財Sra Kacaw則表示,過去只有在說明欄這樣寫說展限不是新設定礦權,他完完全全不能認同,過去只寫在立法說明就作為行政機關的解釋依據就是錯的,林淑芬這次的草案只好也寫在條文,這是不得已的,但礦權的展限絕對不能當作是舊權利的延伸。

今天的審查如同前二天一樣,經濟部長李世光沒有在場備詢,只有不需要負擔政治責任的事務官在場。經濟部常務次長王美花表示,按照經濟部的草案,展限的時候將納入環評,已經是很高強的監督,「不要設計一個法律讓一邊太傾斜」。

總計這三天的審查八十多個條文只完成了十七個條文,且有爭議的關鍵條文都遭到保留日後還要再回頭處理。主席高志鵬表示,因為時間的關係沒辦法完成審竣,但相對於在九樓大禮堂「我們這邊和平理性,地上都沒有水跟垃圾」,希望下次臨時會或是下個會期可以繼續審查,制定出一個經濟部以後不會被罵的法案。